“十四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坚决扛起黄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和保护重大政治责任。数据显示,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515平方公里、减幅3.8%,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26平方公里、减幅2.1%,实现面积和强度持续“双下降”,水土保持率达到58.29%。
强化河湖生态水量保障,内蒙古制定了大黑河、乌梁素海、岱海和哈素海等流域重要河湖的生态流量(水量、水位)保障方案,按季度印发断面监测情况通报,对存在风险的河湖断面及时预警指导,重点监测断面生态流量(水量、水位)目标全部达标。乌梁素海自2019年开展综合治理以来,累计补水35.18亿立方米;岱海自2022年应急生态补水工程通水以来,累计补水6316万立方米,为湖泊水面维持在合理区间、水质逐步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内蒙古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按照“以水定绿”原则,通过优化行业用水结构、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增加生态水指标等多种措施,尽可能增加“三北”工程水资源供给。2024年—2025调度年为黄河流域解决1.5亿黄河水指标用于生态建设,尽最大努力提供有效水资源支撑。聚焦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大力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助力“三北”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小流域提质增效、坡耕地治理、新建淤地坝和拦沙坝等工程。特别是把“十大孔兑”作为攻坚重点,坚持一河一策科学施治,水土流失面积由2021年的4454平方公里降低到2024年的4251平方公里,减少了4.77%,水土保持率达到60.51%。
不断加强河湖管理水平,内蒙古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十四五”期间累计清理“四乱”问题4811个。完成黄河滩区近1180亩严重阻碍行洪和影响河势稳定林木清理整治工作,有序将黄河滩区内永久基本农田调出,累计完成黄河滩区1687户、4213人迁建。聚焦流域内黄河等重点河流,扎实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回头看暨“清槽行动”,从严落实禁种管控要求,基本实现黄河滩区38.89万亩高秆作物禁限种目标,清理整治主河槽区内阻水片林、围堤、阻水路桥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172个。黄河保护法施行以来,流域各级水行政执法部门累计开展执法巡查16.7万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754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26件,有力震慑涉河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流域水事秩序。
此外,内蒙古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出台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印发盟市、旗县、管理单元三级地下水水位水量管控指标,制定“十四五”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推动地方采取高效节水灌溉、水源置换、调整种植结构、退减灌溉面积、深度节水控水等措施压采地下水量。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