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正式出台《东江湖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以财政资金为引导,构建“纵横结合”生态补偿新机制,将生态保护责任转化为各县(市)的内生动力。
《办法》明确,由郴州市级财政每年统筹省市环保资金,安排额度不超过400万元的东江湖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纵向补偿资金。资金分配与断面水质、总磷浓度等硬指标直接挂钩,采用湖库断面56万元/年、河流断面33.6万元/年的量化标准,实现生态效益与财政补偿的精准匹配。
《办法》着力构建“受益付费”的协调格局,创新性地运用财政手段厘清上下游地区间的生态利益关系,要求流域内县(市)签订横向补偿协议,明确每个断面补偿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月。对未履行协议的地区,可采取缓拨、减拨市级纵向资金等措施,有效强化了协议执行的财政约束力。
《办法》提出,将建立强有力的财政监督机制,对水质不达标的地区,实行“警示—约谈—资金扣减”的阶梯式处理;对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或数据造假的,取消当年补偿资格。同时,要求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生态效益。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