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紧盯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预算安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地区加强协同配合,提前储备项目,积极向上争取。经过努力,包头市近期再次成功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375万元,将进一步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据了解,截至目前,包头市今年已争取上级水污染防治资金1.59亿元。
为确保资金精准投向、高效使用,市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资金分配方案,按照“突出重点、保障急需、合规高效”原则和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需求,将此次争取的1375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支持东河区西河下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土默特右旗美岱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今年上级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持续到位,有力保障了包头市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等关键任务推进,助力解决区域内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撑,对包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强化与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项目实施跟踪,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督导、开展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以精准的财政保障和严格的管理举措,助力包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包头贡献力量。
来源:包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