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日前牵头联合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海南等8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珠江流域跨省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水利应对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珠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
协作机制明确,珠江委与流域8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协作联系制度,各省(自治区)水文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联络,聚焦信息通报、应急监测、协同处置、经验交流等关键水利应对措施,推动形成反应迅速、联动有序、处置高效的跨省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水利应对体系,全面提升珠江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能力。
建立水利协作机制,是珠江流域强化治理管理的重要举措。据了解,珠江委将进一步发挥流域机构统一管理作用,持续推动深化流域水利协作,及时防范化解水生态环境风险,全力保障珠江供水安全、生态安全。
来源:中国水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