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从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通过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海绵城市建设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临沂市老城区城市建设密度大,城市更新欠账多。《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通过设置差异化条款,要求城市已建区域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改扩建、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城市更新项目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缓解城市内涝、削减雨水径流污染。
在监管方面,构筑全过程闭环监管链条。按照“谁使用、谁维护”原则确定运维管理单位,加强海绵设施的巡查和管养,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破坏、损毁海绵城市设施设备的行为。加强海绵设施运行维护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确保高效运行,防止海绵城市设施建成后“建而不用”或者“建后荒废”等情况。定期对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开展评估,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科学支撑,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在保障方面,完善海绵城市建设产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产业研究和技术创新,依托临沂科研院所、研发企业的技术和生产优势,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加强智慧海绵城市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建设海绵城市智慧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智慧化水平。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