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全省水资源更高水平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盘活存量、拓展增量、深化改革等方面系统部署全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意见》明确,要全面盘活水资源存量,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各地各部门将定期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构建全省涉水数据一张图、一套账,摸清取用水底数,科学划定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生态健康、水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同时,完善水指标管控体系,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构建覆盖生活、工业、农业、生态全领域的水资源分配框架,建立分流域、分行业用水指标管控体系。
在用水权改革方面,《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用水权改革分类试点,构建“确权+平台+机制”全链条管理体系,充分运用国家、流域用水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水权交易机制,力争3年内推动用水权交易成为市县解决新增用水需求的常态化手段。同时,建立水指标分级收储机制,常态化开展取水许可核查,探索建立用水权收储机制和分级分类收储调控制度,力争3年内省市县各级均形成一定收储量,农业节水收储达到1亿立方米。此外,加强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推行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推进用水精细化管理和高效配置,构建天空地一体、全要素覆盖的水资源监测感知体系。
在拓展水资源增量上,《意见》指出,深挖重点领域节水潜力,实施全省农业节水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农业新增节水量3.3亿立方米,加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规模化推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严控新增灌溉面积和农业用水量。持续改善江河水环境,加快新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深化“河湖长+”机制,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杜绝“挖湖造景”。强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到2030年黄河流域全部超采区及内陆河流域部分超采区实现采补平衡,到2035年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全面实现采补平衡。
《意见》提出,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价税体系,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优化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水利专项资金,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创新水利投融资模式,推广“节水贷”“取水贷”等绿色金融模式。创新水利管理机制,推动重点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理顺重大引调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推动新建重大水利工程全面实施“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模式。
《意见》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宣传,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确保全省水资源更高水平节约集约利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记者赵万山)
来源: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