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推行河长制十周年关键节点,近日,市委、市政府以重庆市第8号总河长令作出专项部署。
市河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第8号总河长令聚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河长履职评价机制(“三清单一机制”)系统发力,以制度刚性守护一江碧水,以长效机制筑牢生态屏障,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全面跃升。
四级河长体系推动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向好
市河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市构建起四级河长体系,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岸线管控、生态修复,水环境质量稳步向好,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生态保障。
“站在2026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十周年的重要节点,我市河湖治理进入巩固提升、提质增效的攻坚阶段,同时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上述负责人说,从国家要求看,中央对持续深化河长制、强化河湖长制刚性约束作出明确部署,水利部对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体系提出具体要求;从发展需要看,我市正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更实机制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从现实情况看,一些突发性水环境事件反映出部分地方仍存在河长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部门权责不清等情况,隐蔽性、复杂性的涉水问题需要下更大功夫全力攻坚。
该负责人表示,第8号总河长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责任压实、任务落地、问题处置、评价问效全链条,是我市落实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巩固十年治水成果、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安排。
把河长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确保一江碧水向东流
市河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第8号总河长令聚焦压紧压实河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把河长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持续削减入河污染、修复生态功能,确保一江碧水向东流,切实扛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重庆支撑。
与此同时,我市将“三清单一机制”以总河长令形式固化提升,形成清单明责、闭环运行、考核问效的全链条管理体系,破解责任虚化、协同不畅、整改反弹、监管薄弱等难题,推动河长制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实现河湖管护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除此之外,我市还紧扣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滨水空间共享等民生关切,以任务清单明确攻坚方向,以问题闭环解决突出隐患,以评价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河湖颜值与品质,让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成为常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述负责人表示,2026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十周年,第8号总河长令以此为契机,系统总结我市治水经验,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全力打造河长制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双十周年”标志性成果,为全国河湖治理贡献重庆方案、提供重庆经验。
将“三清单一机制”贯穿河湖管理保护全过程
市河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第8号总河长令围绕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细化实化任务清单、优化问题闭环处置、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四大重点,将“三清单一机制”贯穿河湖管理保护全过程,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全面厘清河长、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杜绝责任‘真空’,弥补河长制工作的短板漏洞。”上述负责人称,一是压实河长第一责任。各级河长切实履行河流保护治理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统筹重大事项、挂帅督办重大问题、定期调度推进落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二是压实牵头单位统筹责任。河流牵头单位强化牵头抓总、督导推进职能,协调联动、定期会商、及时报告,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三是压实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主动将行业工作融入河长制全局,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信息互通,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四是压实河长办督办责任。各级河长办发挥组织、协调、督办、考核作用,对照责任清单全覆盖督导,及时纠正责任悬空、工作虚化问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衔接的责任体系。
同时,以河长制“六大任务”为核心,实施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推进。一是科学编制“一河一策”,围绕2026—2030年目标任务系统谋划,逐条河流建立台账,精准施策、分类治理。二是规范河长巡河履职,完善巡河手册,明确巡河重点、标准规范与处置流程,确保巡河查有方向、做有规范。三是攻坚乡村河湖库管护,聚焦水域岸线、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按期完成排查、集中整治,全面提升农村河湖面貌。四是推进幸福河湖建设,2026年底前全市累计建成幸福河湖100条(座)以上,持续提升河湖生态品质与公共服务功能。五是严守水质目标底线,确保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此外,构建全流程、智能化、高效率问题处置机制。一是建设“天空地水人”一体化感知体系,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AI智能监控、人工巡河、舆情监测等资源,实现风险全域感知、快速发现。二是实行“发现—交办—整改—销号—复盘”全流程闭环管理,依托“智慧河长”平台贯通上下游、干支流,确保问题不遗漏、整改不反弹。三是严格执行“一报告两交办”机制,重大问题、重大舆情及时呈报本级河长,同步交办同级责任单位与属地政府限期整改。四是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防控机制,强化早期识别、预警响应、联合处置,推动防控关口前移、治理抓早抓小。对久拖不决、反复反弹问题,提请上级河长专题调度或本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
最后,以制度长效保障治理长效。一是完善协同防控与滨水空间共享机制,推动河湖保护成果长效惠及民生。二是严格执行“三通报”制度,通报市级河流管护情况、区县河长制工作情况、区县级河长履职评价结果,并向社会公开。三是优化履职评价体系,动态完善区县级河长评价指标,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评优、激励的重要依据,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四是将“三清单一机制”贯穿河湖管护全过程,形成制度健全、执行有力、监督严格、激励有效的长效治水格局。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