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记者从第四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年来,我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全面建立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治理体系、公众参与体系,推动全区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实现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进出,劣Ⅴ类水体动态清零。
“我们通过构建五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河湖管护责任。”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伟介绍,我区水利部门将全区907条河流、61个湖泊纳入河湖长制管理,逐条逐段落实区、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同时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凭借4307名河湖长、263名河湖检察长、381名河湖警长巡河履职,协同发力,推动实现每条河湖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随着《自治区河湖管理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区先后制订交办、督办、通报、考核全链条等工作制度28项,印发总河长令5份,河湖长制被纳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累计下达激励资金2000万元。
我区还全面划定了河湖管理范围,明晰了河湖“生存空间”。十年来,我区水利部门依法规范审批涉河建设项目664个,重拳整治河湖“四乱”问题4246个,核查河湖遥感图斑6498个,拆除违法建筑274万平方米,恢复岸线4594公里,坚决向不合理岸线利用活动说“不”。同时,积极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进一步推动河湖休养生息,清水河、沙湖等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率达到100%。随着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推进,渝河建成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并入选水利部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典农河、葫芦河、清水沟治理保护经验入选全国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典农河获评水利部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河湖生态颜值与民生福祉实现同步提升。(宁夏日报记者张唯文/图)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