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韩慧 通讯员张福超)日前,区水务局专项检查执法队对全区企事业单位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了专项检查,对65个水质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逐个约谈。
据了解,为确保昌平区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达标排放,改善城乡水环境,推进昌平区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和污水治理管理中心在加强对全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监察的基础上,对企事业单位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执法队对全区138个企事业单位、驻军、学校的147座的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和48个农村的66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据统计,企事业单位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的设施45座,占总数的31%;共取得118座设施水样,水质不合格的65个,占取样总数的55%。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其中运行的有19座,占总数的28%,不运行的有47座。取得水样19个,水质达标的有4个,水样合格率为21%。
为帮助企事业单位查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水政监察大队和污水治理管理中心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逐个进行约谈。目前65个水质不达标的单位已经有56个单位约谈完毕。31个单位经约谈后,已经找到水质不达标的原因,提交了整改方案,其中12个单位因缺少技术实力,有意向在整改完毕后委托区水务局运行管理;2个单位因水质严重超标,水政监察大队已立案处理。
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诸多问题,污水治理管理中心正在研究和制定方案,拟由区水务局实行统管,以减轻农民负担,实现规范运行,确保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