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是现代雨水管理模式,以“顺应自然,弹性适应”的方式模拟大自然水循环,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即在下雨时能够渗水、吸水、蓄水、净水,并在有需要的时候把蓄存的雨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响应国家海绵城市建设号召,体现新担当、激发新作为,着力构建生态宜居城市,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一是明确海绵指标。根据《广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广安市城市设计指标说明》,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的海绵城市目标和指标,明确地块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规划指标。土地供应时,依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主要指标纳入规划条件。
二是统筹方案设计。要求设计单位落实规划设计条件明确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海绵城市专项方案设计,包含“四图两表”:下垫面分析图、汇水分区图、竖向设计及雨水径流组织图、海绵设施平面布置图、海绵城市目标取值计算表、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自评表,针对公园、绿地、广场等大型公共设施要求进行区域汇流分析,统筹考虑对周边区域径流雨水的控制。
三是严格方案审批。在方案审查方面,我局邀请住建部门在专委会审查方案时,对海绵城市规划方案中的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落实情况和区域统筹作用进行审查。海绵城市设计内容审查不通过的不予核发方案批准通知书。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普法教育宣传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推动学习《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将条例学习宣传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习宣传常态化。二是广泛开展条例宣教活动。坚持开展条例学习进基层,依托“4·22”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手册、宣传片、出动宣传车和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大力宣传《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的认知。
来源: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