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 记者李飞
刚刚过去的一年,在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湖北省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没有丝毫松懈,全年关闭污染企业155家,新增污水处理厂49座,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提前一年实现了“十一五”减排目标;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迈出实质步伐,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推进,全省环保工作正向着更高更深远的目标前进。
■毫不松懈攻坚污染减排
2007年,湖北省启动了整治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城市污水处理和“四湖”流域综合治理“五个专项治理”,共关闭171家小造纸企业、91家小水泥企业、20台小火电机组,新建和改建投产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当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4.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4.08%,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7.0%,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008年,省政府下发《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减排工作成为省政府1号令。全省在继续推进“五个专项治理”基础上,又增加了“小炼铁、小炼钢、小酒精、小味精、小柠檬酸、小印染”的专项治理,把治污行动推向深入。当年,湖北省共关闭“九小”企业511家,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61%,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的99%,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5.34%,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的84.8%。
2009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多次研究部署减排工作,严格实行了减排年度目标责任制。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检查督办,工作进度明显加快。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省环保厅会同省经信委、财政厅、住建厅、物价局和华中电监局联合出台了《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采用一系列经济政策措施,推进污染减排。持续开展绿色电力调度,脱硫机组发电量在火电总发电量中所占比例由2007年的52.9%提高到2009年的78.4%。全省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73.9万吨。省内20万千瓦以上机组实现全脱硫,火电脱硫装机容量达14025.5MW,占全省火电总装机容量的90%以上。
湖北省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相关项目治理,十堰市关闭了近70家黄姜企业,仙桃、潜江关闭了一批污染严重的虾壳素厂,黄石、鄂州重点解决了小选矿污染问题。
■因地制宜创新环保机制
湖北省先行先试,创新环保体制机制,走出一条具有湖北特色的环保道路。湖北省在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中曾一度出现诸多问题,有的地方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上,只顾眼前利益,出台“零收费、零罚款、宁静日”等土政策;有的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减免排污费;有的地方征收的排污费没有全额上缴国库等。2006年,全省征收排污费3.4亿元,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从2007年10月起,湖北省将过去“排污费由环保部门负责核定和征收”改为“环保部门负责核定、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将“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改为“环保开票、税务代收、银行入库、财政统管”,形成环保、税务、财政三部门联动的排污费核定、征收及使用机制。新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环保部门“吃排污费”的问题,营造了“谁污染、谁付费”的氛围,建立了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保新机制。
2008年,湖北省强化了环保执法部门联动、环保系统上下联动、跨区域流域执法等机制。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等17个部门,对全省环保重点工作进行了检查,依法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吊销许可证、停水停电、停运停贷,环保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大。
湖北省还从行政、金融、价格、财税等各方面,提高准入门槛,从源头把住污染关。2009年初,省环保部门与金融单位联手建立信息通报渠道,设立“红黑榜”,对排污不达标和治污有成效的两种企业均进行名单通报。
“绿色信贷制度”的建立,使排污不达标企业难以获得贷款。2009年3月18日,武汉石化、祥龙电业等5家企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武汉分公司签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预计今年,湖北将有多家大中型企业签约和购买此项保险。2009年3月底,湖北环境资源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截至目前,已开展了4次排污权交易,28家企业参与了排污权竞价,成交二氧化硫2161.72吨,化学需氧量292.36吨,总金额达916.19万元,开辟了用市场化办法推进污染减排的新途径。
针对农村环保工作,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农村环保领导责任制、综合管理机制。在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开展新农村环保试点,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探索出农村“两清”、“两减”、“两治”、“两创”示范工程建设等适合湖北特点、具有中部特色的农村环境保护新道路。
湖北省委、省政府还明确,从今年起省级财政每年从“两型社会”建设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1亿元,建立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将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减排等相关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离任审计和县域经济考核评比范围;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与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资金挂钩,与各类评优创先活动挂钩。
■奋勇争先建设生态文明
2009年,湖北省委、省政府把建设生态文明放在构建“生态湖北”和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新机遇来研究部署。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等领导多次听取环保部门工作汇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副省长赵斌亲自指导省环保厅起草和修改《省委省政府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2009年3月,湖北省委中心理论学习组以“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邀请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2009年9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出台了《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面启动了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明确了环保部门的职能定位,全省环保工作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
湖北省各市州党委、政府相继召开了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突出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宜昌市环保局坚持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城市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不久前,宜昌市正式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并荣获第六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城镇环境类优秀奖,从而实现了湖北省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零的突破;荆门市环保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提请市委、市政府将六大系统生态文明建设明确分工、划分责任,推进漳河水库环境保护、竹皮河流域治理、杨树港污染治理等重大工程,取得明显成效;荆州市将“人水和谐”作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理念,加大了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的工作措施,“引江济城”、农村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0年新的号角已经吹响,湖北省环保部门已经整装待发,向着更高更深远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