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从县发改委传出一条消息让长沙、铁桥等镇的村民高兴不已,因为在这些地方将陆续实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对我们城镇面貌有极大的改善,而且还将成为我们老百姓的福祉。”长沙镇一位村民高兴地说。
“2009年,县发改委牵头实施推进我县重点小城镇和澎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一共有20个项目,其中临江垃圾处理工程等三个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的概算批复,圆满完成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县发改委副主任唐超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2009年以来,县发改委严格按照环保目标任务,重点推进澎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市级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澎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可研审批年度工作目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沿岸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老垃圾清运、河道清淤。截至2009年底,全部完成了可研审批,涉及沿岸乡镇垃圾处理工程2个、污水处理工程12个、垃圾清运2个、污水管网2个、老垃圾清运1个、河道清淤1个。其中铁桥、长沙两个污水处理项目和临江垃圾处理项目投资5161万元,铁桥镇污水处理工程已于2009年12月28日如期动工。
县发改委还强化环境准入制度,明确不同经济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把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项目核准、审批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