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环保厅对各市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金扣缴及奖励情况进行通报:流经吕梁、太原、晋中、运城、临汾的9个跨界断面,因水质超标,这5市被扣缴共计3580万元的生态补偿金。这是我省实行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后,首次兑现奖惩。“经过治理,水质得到改善,并达到了环保的各项要求,就给予奖励;如果在你的流经区域内,水质不仅没有得到改善,反比上游水质还糟糕,那就得拿出相应资金给予补偿。”省环保厅污控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区域限批、百万重奖等一系列环保新政的推动下,我省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尤其是空气质量,但水环境状况却一直不太乐观。为提高各地政府治理水环境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改善全省水环境状况,去年10月,省政府出台《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开始对流经各设区市主要河流的出境断面水质进行考核,化学需氧量为唯一的考核指标。
虽然新机制实施已经5个多月,而且去年年底环保厅也曾公布过一次跨界断面的考核结果,但奖惩机制却一直没有兑现。对此,该负责人解释,为让实际操作更完善,也让各市政府有一个接受的过程,前三个月基本处于试运行阶段,通过试运行,他们也结合各地市提出的建议,对考核断面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目前,纳入考核范围的跨界断面共有36个。
此次通报中,涉及到的9个超标断面,全部属于汾河流域,其中,吕梁有3个,太原、临汾分别有2个,晋中、运城各有1个。由于水质超标程度不同,被扣缴的生态补偿金有很大悬殊,吕梁市最多,为2340万元,太原、临汾、晋中、运城依次为375万元、454万元、342万元、69万元。
据该负责人介绍,生态补偿机制的扣缴程序实行月核定、月通报、年终兑现的办法。每个月由省环保厅对每个断面的水质情况进行核定考核和通报,累计到年底时,省财政厅将根据情况按标准在年终结算时进行扣缴。这些扣缴的生态补偿金将全部用于奖励跨界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实现考核目标的市。在1月份的考核中,沁河流域的1个断面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长治市因此被奖励200万元。而其余5市水质断面均保持稳定,没有进行扣缴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