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2月24日讯(记者 武慧 通讯员 刘贵忠)从3月1日起,城区自来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分别为1.55元/立方米、2.05元/立方米、6.40元/立方米,涨幅在0.4元到1.5元之间,各类水价内均含价格调节基金每立方米0.03元。2月23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了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的信息。
《关于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经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省物价局湘价函2009年135号批复。调整后,三类水的水资源费依旧是每立方米0.02元,而污水处理费则分别调整为0.65元、0.80元、1.50元。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附加在自来水价格之外,随自来水价格一并征收。价格调整范围仅限于中环水务有限公司供水用户。3月1日前的抄表数仍按原价格执行,3月1日后的抄表数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水价分类从五类减为三类
我市目前的水价是从2006年元旦开始实施的,居民生活用水1.15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1.2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1.32元/立方米,经营服务性用水2.16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4.9元/立方米。以上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0.65元/立方米和水资源费0.02元/立方米。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9]1255号文件精神,水价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实行商业用水(经营服务性用水)价格与工业用水价格同价。同时,简化水价分类,将城市供水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将原来的行政事业性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性用水合并为一类,即非居民生活用水。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1日,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三类水价的比价关系为1:1.3:3,调整后的水价比价关系为1:1.25:4。
工业商业用水同价
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长张映明介绍,这次价格调整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1789号文件的精神进行的,理顺了水价的结构,简化了水价的分类。张映明说,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精神,工业和商业要用水用地用气同价,湘潭市这次水价调整实现了商业和工业用水同价。
经过调整后,商业用水价格在原有价格每立方米2.16元的基础上,还下降了0.11元,加上污水处理费从原来的每立方米1.32元,调整为每立方米0.8元,商业用水总价下降了每立方米0.63元。相对的,被划分到非居民用水这一类的部分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则会受到价格上涨的影响,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的用水价经调整后总价上涨了1元。
行政事业单位为什么就要涨这么多?张映明给出了答复:“湖南有行政事业单位用水这一类别,水价上涨是结构调整的结果,现在的居民生活用水仅考虑了学校这一块的生活用水,其他的都按照性质划分到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之列了。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抑制行政事业单位浪费水。”
月用水10吨:居民每月每户增加4元水费
水价调整对商业有利,却又影响了工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那么广大市民的用水支出会增加多少?
按照通知,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15元调整到1.55元,比2009年9月4日物价部门召开听证会时,提出的每立方米1.65元的建议价格还少了0.1元。居民生活用水这一类的污水处理费依旧按照原来每立方米0.65元随自来水价格一起征收。那这意味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包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每立方米仅上涨了0.4元。按照三口之家每户每月10吨用水计算,普通人家每户每月仅需要增加4元的水费支出。
在水价听证会上,按照物价部门提供的建议价每立方米自来水1.65元,市区居民水费支出增加5元/户/月,水费支出仅占城镇家庭收入的0.3%,远低于全国0.8%的水平。最终,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省物价部门批复的价格是每立方米1.55元,张映明说:“对市区居民生活支出影响很小。”
加大了对低保困难户的减免幅度
水价调整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的扶持力度,对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特困职工证》的特困户由每户每月免收8立方米水费提高到10立方米水费,对持有市民政局核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户由每户每月免收4立方米的水费提高到6立方米水费。张映明说,这些措施的直接效果是确保了这部分特殊群体不因水价调整而影响生活。
2009年9月4日,在水价听证会上,滴水埠办事处向阳社区的居民刘金秀作为特困户代表,参加了市物价局组织的自来水价调整听证会。听完调整建议价格之后,她在现场算了一笔帐。她家每月用水量在15吨左右,现在享受的减免政策是每月减免8吨,按照每吨1.15元计算,她每月只需缴纳8.05元左右。如果按照物价部门调整水价后的措施,她家每月可以减免10吨水,按照每吨1.65元计算,她也只要缴纳8.25元左右,加上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她也只要缴纳11.6元。她说:“对生活造成的影响甚微,困难户不必担心”。
从3月1日起,自来水的价格定为每吨1.55元,比物价部门的建议价还少了0.1元,以刘金秀为例,她家的水费支出又少了0.5元。
水价调整的三大理由
在随机采访中,很多市民问水价为什么要调整?自来水公司收取的这些水费都用在哪些地方了?
张映明说,水价是国家重点监控商品,这次水价调整是依法依规依程序来进行的,物价部门对中环水务的成本进行过审核,在湘潭,水价一直是低价运行,没有达到成本利润率。
受到CPI指数不断攀升的影响,人工工资价格大幅度上涨,以及城区扩展,自来水管网建设维护成本剧增,2009年,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亏损178万元,远达不到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8—10%的平均盈利水平。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仅1.15元,中环水务的实际经营成本为每立方米1.24元,企业发展成本为每立方米1.59元。张映明认为,这种成本、收益和价格之间的矛盾,势必反过来会影响我市供水事业的发展,以及供水安全的保障,“水价调整势在必行”。
具体说到理由,有三个大方面。
一、 根据是政府有关决议精神,2010年底,自备地下水源供水企业要全部关闭,建立应急水源。关闭自备水源预算需要1.5亿元,市区财政提供5000万元,中环水务自筹一亿元。另外,一户一表改造完成,自备水源关闭作为湘潭市应急水源以及管网线延长,需扩编员工38人,每年新增人工等成本113.24万元。此外,工业电价的上涨,使自来水经营公司中环水务的用电成本每年又增加了150多万元。
二、“道路修到哪,管网铺到哪。”随着城市的扩张,九华、昭山示范区、高新工业园区的管网铺设投入相当大,九华扩容,主干管网投资建设,每年将新增成本500万元,芙蓉大道管网提质改造,除政府大力支持以外,公司需投资1500万元,每年新增成本131万元。
三、新增水质检测设备项目,需投资750万元,每年新增生产成本125万元。取水泵房改造需要投资1050万元,每年新增成本35万元。湘江秋冬枯水季节,现有的取水泵房在江边已经取不到水了,需要把取水口延伸到湘江中心,或需要建设围堰抬高水位方便取水,满足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调价有利于提高市民节水意识
作为市环保局的一名工程师,水价听证会代表马跃龙认为,提高水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市民节水意识的提高。根据全国部署,在2011年以前,现行的38项水质监测将提高到106项,而且频率和次数都有很大的提高,不可避免地会提高中环水务现有的检测和运营成本。
张映明则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已经按照《湘潭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试行)》在实施了,对超出的计划用水实行计划外加价制度。超计划用水量在10%—50%(含50%)的,超出部分按本用水单位现行水价加1倍计收;超50%—100%(含100%)的,超出部分按现行水价加1.5倍计收,超出100%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现行水价加两倍计收。“以后或将按照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水价实行阶梯式收费。”
听证会代表彭晖扉曾表示,明明白白消费,一分价钱,一分服务,她希望在调价之后,中环水务公司能够加大服务力度,让湘潭290万市民能够喝上干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