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管理减排。进一步加大对现役燃煤电厂脱硫机组运行的监管力度,确保上都电厂、锡林热电厂等电厂脱硫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积极协调上级环保部门对东乌旗广厦热电、大唐国际多伦煤基烯烃自备电厂脱硫设施进行“三同时”验收。加大对将在今年下半年投运的西乌旗白音华金山电厂2×60万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二是抓好工程减排。确保东苏旗满都拉图镇等7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园区污水处理厂在今年7月底前建成投运。督促西苏旗赛汗塔拉镇等4个未开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将尽快开工建成,确保年底建成投运。所有在建和新建污水处理厂将配套建设管网和污泥处置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实现联网;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确保列入“海滦河流域规划”的治污减排项目在10月底前通过国家验收。三是做好结构调整减排。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实行新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防止和控制新的污染。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坚决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权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对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将末端治理转变为污染全过程控制,大幅度削减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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