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秋生率市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小组来新昌检查工作。新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能、副县长柴理明等陪同检查。
在实地检查了几家农村自来水标准水厂,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秋生肯定了新昌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认为新昌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思想认识到位,特别是提出了“生态县建设”的思路很好;防治整治措施有力,财政支持力度大,监管力度大;计划安排具体,切合新昌实际,取得了显著成效。检查组还对新昌下阶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柴理明表示,新昌将仔细对照审议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加强领导,着力形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合力;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水污染防治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饮用水源保护、产业结构调整、污水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染治理;加强执法,着力加大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
据悉,新昌始终把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作为推进新昌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的思路,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新昌生态县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