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天的现场考核,4月1日,昆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通过省专家组考核,专家组同意向国家住建部和发改委申报进行考核验收。这意味着昆明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拿到“国考”入场券。
3月31日至4月1日,由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共同组成的专家组对昆明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进行“省考”。在听取市政府汇报、审查相关资料、对用水单位和居民小区进行现场检查后,专家组认为:2004年,昆明提出创建节水型城市目标,并先后出台《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系列法规,保障了节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昆明市重视污水处理,截至目前,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1%。建设233个中水利用设施,5个雨水利用示范工程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主城区每年收集利用雨水1546万立方米。专家组认为,昆明市对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建设均有严格规定,把关之严、节水制度落实程度在全国各城市中非常突出。此外,昆明对节水的宣传使市民节水意识增强,也受到专家组好评。
专家组认为,经过昆明市委、市政府多年努力,节水工作取得成效,数据可靠,基础管理和定量指标考核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再生水利用、“三同时”管理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全省节水型城市考核开展有着重要的示范和借鉴作用。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考核,基本达到要求,同意向国家住建部和发改委申报进行考核验收。
市委副书记李邑飞表示,昆明将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对创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力推进创建节水型城市,并按计划向国家正式申报,迎接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的考核。
市“四创办”、昆明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昆明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初审专家组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