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地区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青海湖流域及格尔木内流河地表水保持优良水质,湟水水质呈轻度污染。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辐射水平处于正常本底水平;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这是6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湟水水质持续改善
2011年,我省共实施减排工程122项,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按照省政府“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的要求,集中开展截污纳管、沙石开采、河道垃圾专项整治。国控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率达到90%以上,湟水水质持续得到改善。
建成7个监控中心
2011年,我省列入全国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环境执法监管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整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重点流域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全年查处企业133家,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省级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依法取缔关闭“十五小”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已建成省、西宁、海东、海北、海西及大通、甘河工业园区7个监控中心,并投入正常运行,成立了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
长江、黄河、澜沧江
青海境内水质总体为优
2011年,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青海省境内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以上标准,总体水质为优。湟水流域19个监测断面,其中有11个监测断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新增的大通河峡塘断面为Ⅱ类水质,水质为优;格尔木内流区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整体水质状况为优。
环境空气为良好以上
2011年,全省主要城镇环境空气为良好以上,全省辐射环境质量和水体、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处于本底水平。全省废水排放总量2074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8147万吨、占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的39.3%,生活污水排放量12594万吨、占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的60.7%,生活污水处理率为61.3%。
生活饮用水水质良好
2011年,西宁市五个地下水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一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七水厂)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要求,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格尔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来水二期)20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