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二局副局长李力锋17日在中国银监会与国际金融公司举办的第一届“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论坛”上表示,由于环境保护项目投资大,周期长,低收益甚至无收益等特点,一般的市场主体不愿或者很少介入该领域。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家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资金具有资金量大、贷款周期长等特点,与环境保护项目的风险特征相匹配,开行环境保护贷款期限一般能长达15年,特殊情况贷款期可以延长至20年。
李力锋介绍,国家开发银行执行绿色信贷的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认真贯彻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将金融资源向环保节能减排等绿色信贷领域倾斜。开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力求在绿色信贷、支持环保及节能减排事业中发挥先锋先导作用。总行专门设立了负责环保及节能减排项目的开发评审部门,并由多个部门共同负责环保和社会风险管理,在保障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考虑项目环境、社会效益,推动环保与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履行我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由于环境保护项目投资大,周期长,低收益甚至无收益等特点,一般的市场主体不愿或者很少介入该领域。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家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资金具有资金量大、贷款周期长等特点,与环境保护项目的风险特征相匹配,开行环境保护贷款期限一般能长达15年,特殊情况贷款期可以延长至20年。
第二,开行在环保和节能减排领域的投入情况。开发银行在环保及节能减排领域的重点、信贷投向包括三大类、18个子项。主要包括:一是城镇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及回用、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二是工业污染治理和循环经济,包括工业污水污染治理、清洁生产等等。三是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清洁能源,包括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
截至2011年底,开行环保及节能减排贷款余额达到6500亿元,占到全行贷款余额的12.7%,贷款余额近五年内平均增长率达到了37.5%,其中流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余额达到了2380亿元,占比达到36%。工业污染治理和循环经济发放额达到1080亿元,占比达17%。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清洁能源贷款发放达到3100亿元,占比达到47%。
第三,开发银行在环保及节排领域的理念和机制建设。国家开发银行从1994年成立起,就开始探索如何介入环境保护领域的业务工作,始终将环保及节能减排领域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2006年12月,开发银行加入了联合国全球契约计划,高度关注业务发展中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2008年2月,成立了赤道原则工作小组,在业务发展中引入赤道原则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连续六年荣获人民网颁发的“人民社会责任奖”,被中华环保联合会评为“低碳经济发展突出贡献企业”。
开行不断跟踪国家政策进行行业研究,制定出台我行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污水处理、环保及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节能环保领域、重点流域治理等方面,发布多个指导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我们的信贷目标。并将国家规划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作为开行信贷支持的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环保和节能减排指标的实现。
另一方面,开行在项目评审、决策阶段,严格执行环保审查程序,要求贷款项目的环评合格率保持在100%,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控制“两高一资”行业贷款,支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对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
第四,加强和部委的合作。开行关注政策的动态,跟踪规划动态的实施,关注区域发展政策,跟踪政府热点、难点问题。2009年2月,国家开发银行与国家环保局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并在未来七年内,对环保部规划的重点环保工程提供1000亿元信贷资金的支持。截止到2011年12月底,开行为支持协议中列出的环境重点项目工程发放贷款1123亿元,超出了预期的融资规模。
同时,我们与环保部、发改委、建设部等部门定期交流信息,开展环保、生态、水务、投融资模式、环境效益测算等多领域的课题研究。我行积极参加了《柴达木国家级循环经济试验区规划》、《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等区域性规划,并成功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
第五,探索创新,支持节能环保与循环经济的发展。首先是不断创新融资模式,多方位支持环境保护建设。根据水环境治理项目的区域化,污水处理厂收入较低,配套管网无收益等特点,创新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级集中运作的模式,成功支持了江西、广西、湖南、内蒙古四省区的污水处理项目,累计承诺贷款210亿元。
与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展开合作,引入北欧基金的资金,为国内的环保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拓宽了环保建设项目融资的有效途径。同时,与深圳水务集团、北控水务集团等大型水务公司合作,积极开发市场化主体,在污水厂建设、流域治污等方面承担项目融资和建设。
建立环境效益指标评价体系。2010年,我行与环保部共同开展课题合作,建立了我行支持环保及节能减排项目形成的环境效益测算体系,量化测算开行重点支持的13类环保项目的节能量、四类环保实施建设项目的减排量。经初步测算,从2006年到2010年年底,我行贷款支持的建成项目投产后,可新增COD消减能力每日达到3054吨,新增二氧化硫消减能力为223万吨/年。
开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为配合国家环保“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我行与环保部开展“十二五”环境融资创新研究,提出了环境修复与城市建设一体化项目的融资方式。以多元化融资支持投资建设型环保企业,以灵活的融资模式扶持成长性环保企业。对开行融资支持环保建设,服务国家环保和节能减排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