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5日讯 (记者 岳威)我省今年将大力提高城市污水回用率,年底前,太原市城市污水回用率力争不低于40%,其他省辖城市污水回用率平均不低于20%。
今年我省将强力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全覆盖”,2009年已经开工建设的28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最迟2010年9月底前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年底前,太原市城市污水回用率不低于40%,其他省辖城市污水回用率平均不低于20%。同时,我省还将抓好电力、冶金、焦化等行业生产废水“零排放”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的涉水企业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