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3月30日,省环保厅、住建厅、监察厅等部门联合召开全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通报,对4个州(地)实施预警,对5个县(区)暂停新增化学需氧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今年3月初,环保厅对5个地、州重点县(市、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黔南州、黔西南州、毕节地区、铜仁地区大部分县市污水处理厂没有正常运行,决定对这4个州(地)政府(行署)实施预警通报,对江口、福泉等5个县(区)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实施限批。
同时要求全省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务必于今年4月底前确保达标排放;要求在今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务必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厂区设备联动调试,确保6月底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