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国家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组来到我市,先后到海新河污水处理厂、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等两家污水处理厂和5家电厂,对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了核查。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市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截止“十一五”期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2.85万吨和5.6万吨,分别比“十五”末期削减26.36%和39.59%,减排工作居全省前列,圆满完成了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
核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方面所做出的工作,希望我市进一步提升人员素质、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副市长赵乐韬以及省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核查。(记者:孙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