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开始,《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而此前,《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运行1年零8个月之后,将被终止。这同时也预示着,城市排水首次在太原由地方性政策提升至法规层面。“太原的污水将实现全部收集,而回用率将会达到50%的目标。”太原市排水管理处生产科一位负责人表示。
4月14日,牵头制定该条例的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法制处处长刘瑞英,在接受《山西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下周,我们将牵头召集太原市人大、污水处理厂等各方开展座谈会,其中,对于“再生水利用”这个亮点,污水处理厂将会提出其具体实施的方案。
再生水已经不陌生
再生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再生水也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水,一般为二级处理,具有不受气候影响、不与邻近地区争水、就地可取、稳定可靠、保证率高等优点。再生水虽不能饮用,但它可以用于一些水质要求不高的场合,如冲洗厕所、冲洗汽车、喷洒道路、绿化等。
山西太原,虽然是非常缺水的城市,但这些年来,在推广再生水利用方面却长期受到“条件”限制。很多企业流出的污水,对环境污染大,且排出后丧失了回收利用价值。
早在《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出台之前,相关部门就已经高度重视到“再生水”。不仅是由于缺水的现实所限,还因为山西具有极大的再生水推广前景,那些电企、焦化及钢铁企业就是其潜在客户。
但是对于“再生水”的讨论却一直没有停下,就在《办法》实施将近两年之际,新的《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将最新出台,而“再生水利用”也终究写进文中。
“这预示着地方性法规,已将再生水利用纳入其中。”太原市排水管理处资源科科长冀琨说道。而冀琨也代表太原市排水管理处参加了《条例》的制定,他向记者表示“再生水利用是其在参与《办法》制定后再次提出的。” 而“再生水”的重磅加入,将带动省城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升。
率先从企业“下手”
尽管再生水的推广有着诸多制约其发展的外界因素,但在太原,还是有部分污水处理厂在此领域积极探索。
对于再生水的利用,长期从事污水处理工作的冀琨非常清楚,太原市内几家污水处理厂都做得不错。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水,主要还是供给企业利用,只有部分用于园林绿化灌溉、清洗马路。
冀琨表示,“对于再生水利用的新规出台,太原已经规划在汾河建设管线,而这将供给电厂等企业使用。”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再生水”还是主要将目标定位在企业,首先为那些可能的污染户“支招”。例如,杨家堡污水处理厂之前的再生水,就有很大部分是供给太化集团使用,而位于市区北面的另一家污水处理厂主供太钢集团。
“由于太原污水外管网铺设还不到位,很多的地方暂时还达不到,这也限制了再生水大范围的利用。”太原市排水管理处污水净化一厂副厂长左泽平表示。
未来回用率将达到50%
可以说,省城的污水处理厂攒够了“回收”的经验,但是目前的能力还远远赶不上未来的目标。
考虑到管网排水难题,及污水直排河流降低了经济效益,再生水利用将在《条例》实施后,真正得到社会的重视。
在目前“再生水”足量的前提下,冀琨表示,“随着对再生水的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还将处理更多的污水。”诸如洗车等用水大户行业,将在不久用上更加环保的“循环水”。
据上述排水管理处生产科相关人士表示,山西在之前已经制定出未来的再用水回收目标。“污水将全部收集,回用率将会达到50%。”
这同时意味着,污水回用率的大幅提升,会将之前不受限制排放的“废水”,重新发挥出新的用途,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