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日前我省公布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名单,明确项目建设要求和完成时间,为确保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国家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作为约束性指标,要求下降幅度为8%至10%。工程减排是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主要措施。为确保全省“十二五”减排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分类要求、有序推进、注重实效原则,我省结合实际,通过收集相关规划资料、组织各地上报,测算各地减排潜力等方式,筛选列出了“十二五”期间全省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名单及其建设要求、完成时间。
这批污染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分别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包括完善101座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和脱氮改造、新建扩建69座污水处理厂、13个城镇中水回用及11个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等方面;102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项目;钢铁、水泥等行业的脱硫脱硝工程,包括钢铁行业烟气脱硫工程、焦炉煤气脱硫工程、工业炉窑烟气治理工程和水泥行业低氮燃烧改造及脱硝工程4个方面39个工程项目。
为扎实推进污染减排,为“十二五”起好步,我省将严格污染减排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兑现脱硫加价政策,出台脱硫加价政策,落实以奖代补、差别电价等激励约束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浓度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排污收费和环境执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环境保障。(记者张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