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下达赣州市2017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该投资计划共涉及我市石城、崇义、大余等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3399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500万元。
对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赣州市将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项目录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每月调度项目建设情况。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监管,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加强项目试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设计要求及时开展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