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半的努力,截至8月31日,海南18个市县25个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建成通水,实现“县县通水”、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的目标。
2008年以前,海南仅有海口市和三亚市建有污水处理厂,但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其余16个市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零,污水直排污染河道和海滩,与海南生态省、旅游省的形象极不相称。
为改变这一现状,改善城镇水环境,2008年海南省政府与18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概算投资25.6亿元,建设25个污水处理项目,日处理污水规模达63.8万吨,配套管网总长391公里。为落实建设资金,海南省政府提出由省里拿大头、市县配套小头筹措资金,强有力地推进了全省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
通过自上而下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管理、统一招标承包,截至8月31日,海南顺利实现“县县通水”、县县都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成为全国第10个实现县县都有污水处理厂的省份。
据了解,为了使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尽快运营起来,及早发挥效用,海南还通过在全国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国内两大水务专业公司分别承包东部和西部8个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为该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