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经审计有个别工程水质不达标。记者昨日从市水利部门相关会议上了解到,惠州市政府要求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逐年安排资金用于水质达标整改工作。
要求定期检查水质
据了解,截至今年8月底,中央和省在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下达给惠州市119宗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投资计划,计划解决49.66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其中饮水不安全人口36.47万人。
根据惠州市审计局出具的《惠州市审计局关于全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的评价,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卫生监测及水源保护不到位,个别工程水质不达标。根据省卫生厅的通报,惠州市经抽查的博罗县、惠东县、惠阳区的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较低,不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惠州市政府要求,要尽快建立、完善水质检测机制,按《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定期对水质进行必要的检测,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要强化水源地管理和保护。
整体工程进展缓慢
今年5月和8月,中央和省下达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23宗,计划解决4.741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目前,各相关县(区)正在推动项目的初步设计、预算送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至今仅惠城区动工建设2宗,整体工程进展较为缓慢。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今年6月31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至少有2500万元未使用,现在还滞留在县(区)财政账户上(其中中央资金1155万元)。惠州市政府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达到“4个100%目标”:即2009年之前下达计划的项目要100%验收、2010年当年下达计划的项目要100%完工、工程建设质量要100%合格、供水水质100%达标。(温振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