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项目建设启动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通过采取实行三级负责制、末位排名通报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联合督查制度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工程建设扎实推进。目前,该县第一批91处集中供水工程和785座家庭水柜项目建设已全部完工,占任务数的100%;完成投资3856.86万元,占总投资100%;有效解决了5.8万名山区群众的饮水难题。
实行三级负责制。对全县91处集中供水工程和785座家庭水柜建设任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自治县四家班子领导包乡(镇)、联系单位包村(屯)、干部包户的三级负责制。
实行末位排名通报制。在项目建设期间,每天对16个乡(镇)的家庭水柜建设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对连续3天排名末位的乡(镇)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约谈;同时要求项目建设滞后村(屯)的帮扶联系单位派工作人员下到各村(屯)蹲点指导督促家庭水柜项目建设,坚决做到不完成任务不能收队,每3天将工作进展状况书面汇报指挥部。
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等,都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在每个家庭水柜或集中供水工程明显部位永久标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名称及主要责任人的姓名,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公布质量举报电话,完善投诉处理制度。
实行联合督查制度。施工期间,由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每天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巡回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知,限期整改;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坚决责令返工,决不姑息迁就。对进度慢、质量差的施工单位和不履行监理职责或监理工作不力的监理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和按有关规定进行责问。(莫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