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金县蓝塘镇面临着严重的饮水问题。未经过滤消毒处理的河水送进数万百姓的家中,这水老百姓只能用作冲厕所。用他们的话讲,自来水“洗衣服能染色,烧开了也有异味”。自来水不敢喝,所以只能喝从旁边其它村拉来的山泉水。五六年前,蓝塘镇政府曾经兴建过自来水工程,但是因为利益冲突而烂尾。(6月5日《南方农村报》)
“问渠那得清如许”。这话在蓝塘镇得换成另一个版本:问水哪得浑如许。当地居民告诉记者,他们从来不敢喝自来水,只能买周边山村拉来的山泉水,这种情况已经持续约20年。要不是还有自来水管、还有自来水厂矗立着,光看浑浊的水,公众还以为这是生活在结绳记事年代的荒野轶事。这是蓝塘镇的奇迹:自来水不争气,山泉水畅销不衰。
“染色自来水”本身就是一则民生悖论,其值得反思的层面无非有三:一者,如此劣质的自来水,“水费每立方米还要1.5元”,据说执行的是全县统一的标准。既然水质无法保证,如此一刀切的收费法,与打劫何异?二者,地方水管部门认为,按照职能划分,自来水供应属于水务部门的分内之事,但由于蓝塘镇政府把自来水工程承包给了私人老板,“我们实际上已经没法管了”——水务部门不管水质安全,却以私营的借口推卸监管责任,此般监管逻辑果真“童叟无欺”?三者,水务部门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但只因为“这些工程只覆盖行政村”,城镇的自来水反而成了“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倒霉蛋,如此官僚做派,公权难道对城镇饮用水保障没有职能上的责任?
本来是民生工程,却硬生生拖成了烂尾工程。说起来都是民众不配合,企业又有着太大的胃口,那么,行政部门的协调与支撑能力去了哪里?就算自来水工程无人接手,也当不成为市民喝浑水的堂皇理由。更值得反思的是,投资数百万的饮水工程半拉子撂在那里,谁当为决策失误担责?谁当为公共财政的无妄之灾担责?某种意义上说,饮水烂尾工程本身也是另一种不容抹杀的“政绩”,或者是问责地方部门敷衍塞责的举报信——清水没喝上,钱哪儿去了?一堆废弃的钢筋水泥,当对得起程序正义的绩效审计。
类似的民生烂尾工程并不鲜见,譬如2011年9月,有媒体报道称江西省武宁县人民医院新大楼的施工现场,安静得有些异常。这个本该去年3月就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县人民医院新大楼,如今却成了一个官司缠身的“烂尾楼”,县里的民生工程成了老百姓看不懂的“伤心工程”。无论背后情节如何吊诡,民生工程半途折戟,问责的制度何在?权责对等的逻辑何在?
其实,烂尾也好、短命也罢,说到底都是权力过于自由、财政过于阔绰惯出的病根。“染色自来水”也是另一种政绩,只是,这样的政绩更真实、更准确地投射出民生境况与行政冷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