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源地水质,三岔河实施“河长制”已三年,从检测结果来看,流域监测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从2010年的55.3% 上升到2011年的76.8% ,水质得到初步改善。
据了解,2009年6月,贵州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三岔河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通知》,要求流域内的六盘水市、安顺市政府和毕节地区行署以及9个县(区)政府“一把手”担任本辖区三岔河流域河流的“河长”。“河长”对本辖区内河流水环境质量负责,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河长”实行评优创先一票否决,并对该地区新建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据悉,从2010年以来,省环保厅共安排了180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实施河长制项目。各地也加大了资金投入,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和9个县(区)仅2010年就投入河长制项目资金共10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