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 记者曹培锋 周迎久 石家庄报道 从8月起,河北省石家庄市开始实行“红橙黄,停缓限,免警诫”污染减排月考核制度,对规定时限内没完成减排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这是记者从石家庄市政府召开的“碧水蓝天行动”调度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截至8月6日,石家庄市二级及以上优良天气达到201天,比去年增加18天,其中一级天17天。大气中3项主要污染物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下半年,石家庄市将继续开展碧水蓝天行动,进一步加大扬尘整治力度,全力实施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煤烟治理等工作。
石家庄市实行污染减排月考核制度,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县(市)、部门和企业,下发预警通知书,石家庄市政府将根据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检查、警告处分、诫勉谈话。
此次调度会上,石家庄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局和东方热电下发了橙色预警,并对井陉、鹿泉、藁城等12个县(市)区、部门和平山敬业、西郊热电站两家企业下发了黄色预警。
此外,石家庄市将继续加强岗黄水库水源保护和管理,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要求有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的县(市)抢抓时间,确保按期完成,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确保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