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张舜)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从今年7月起至明年6月,我市卫生部门在原有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试点的基础上,建立饮用水水质监测点和水性疾病监测点,并以网络直报的形式上报监测结果。
据了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涵盖了我市3个监测区域的38个供水单位。工作内容包括对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水性疾病相关资料收集与水性疾病监测等。水质监测指标包括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铁、锰、COD、氨氮等。
根据《深圳市水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该项监测工作分为四部分:一是经饮水传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病种主要为霍乱、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布鲁氏菌病以及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二是肿瘤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因,监测病种为除感染性疾病、母婴传播疾病、意外伤害以外的所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肿瘤造成的死亡;三是饮水污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病种为可经饮水传播的传染病暴发事件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饮水引起的急性化学中毒事件;四是可能经饮水引起的其他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