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陈敬儒 实习生 李丽云) 昨天,商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下半年工作计划安排和当前我省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省物价局将牵头开展专项督导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进一步提高。
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全省各市县自来水供水量合计13635万吨,按自来水供水量计算,应收污水处理费9752.83万元,实收污水处理费8537.3万元,污水处理费征收率87.5%。海口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最多,为4286万元;屯昌县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最少,为0.59万元。征收率在90%以上的有10个市县,分别是五指山市100%、定安县100%、琼海市97.54%、儋州市97.27%、三亚市96.55%、白沙94.83%、保亭县94.83%、乐东县92.86%、琼中县92.86%、海口市90.98%;征收率在30%以下的有3个市县,分别是屯昌县1.1%、昌江县20.87%、澄迈县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