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安徽省物价局下发通知,从今年起我省将分步调整水资源费收费标准。在2015年前,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分别不低于0.1元/立方米、0.2元/立方米。
按照既定目标,安徽省物价部门将综合考虑水资源禀赋状况、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以及城乡、行业用水的差别和特点,根据各地特点,制定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并按照分步推进、逐步到位的原则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确保应收尽收。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减免、缓征和停征水资源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或以权谋私的,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2015年底前,全省用水单位将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做到计量收费全覆盖。无计量设施的,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坚决杜绝无证取水、无计量设施收费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