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海洋局发布第21期海洋环境信息。监测数据显示,在所监测的156个陆源入海排污口中,有78个入海排污口向邻近海域超标排放污水,超标排污口占到监测总数的一半。
2013年8月—11月,我国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继续组织实施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去年10月,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选取了辽宁、河北、浙江、福建、广西、海南6省(自治区)进行入海排污口超标比率的监测。超标排污口比率范围为21.1%—93.3%。其中,广西最高,被监测的排污口15个,超标14个。去年11月,我国海洋环境监测部门还对156个陆源入海排污口进行了监测。通过对污染物样品的分析,证明有78个入海排污口向邻近海域超标排放污水,占监测排污口总数的一半。
与此同时,我国海洋倾倒区环境状况、海洋油气区环境状况、海洋环境放射性状况、赤潮和绿潮状况的监测结果比较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