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污水从某个区直接排进了南淝河,那这个区的水环境考核则为不合格。近日,合肥市环保局出台《合肥市城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将每月对重要地表水质进行考核,继空气质量之后,合肥市环保局再次将水环境纳入政绩考核。
据了解,此次纳入考核范围的主要是合肥市入湖主要河流,包括店埠河、二十埠河、板桥河、四里河、南淝河等10条河流,考核的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考核的内容包括水质断面、排口截流情况和河道管理3方面内容,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
根据规定,城市水环境质量考核情况将纳入对各县区、开发区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并将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