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3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截至2010年底,我省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08座,处理能力达468万吨/日,建成污水管网6580公里,其处理能力和管网长度分别是“十一五”前10年的2.35倍和3.31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大力推进和良好运行,为治污减排做出了重要贡献。
据了解,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仅“十一五”期间,全省就建成污水处理厂92座,建成污水管网5054公里,每个县都有污水处理厂,我省也成为全国第5个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省份,市、县平均污水处理率由“十五”末的43.91%提高到“十一五”末的79%。
2010年,全省投入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有98座,集中处理污水11.08亿吨,削减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1.67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污水处理厂运营座数增加了39座,处理能力提高了40%,处理污水量增长33.5%,削减COD排放量增长3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报,2010年,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排名居全国省一级第7位、中部第3位。(吴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