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省以改善湟水河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等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湟水河流域位于于我省“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重心的核心区域,流域人口三百三十多万人,占到全省总人口59.8%,国民生产总值占到全省的62.6%,工业增加值占到全省的59.3%,是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由于流域内人口相对密集,工农业生产布局集中,流域水资源已经超过60%,而作为沿湟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的唯一受纳水体,向湟水河排放的污染物的远远大于河流环境容量,导致湟水河污染严重。
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以来,湟水流域各级政府部门把湟水河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主要抓手,把加快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把污染减排与流域水污染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攻坚克难,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今年年初,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西宁市组织实施截污纳管工程,重点整治市区生活、生产及混合排放口。经过近七个月的集中治理,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到11月20号,湟水河西宁段252个排污口全都得到了治理。这些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实施,大大减少了城市污水直排河道的流量,减轻了河道水体污染。西宁市排水公司副总经理侯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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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成运行以后,西宁市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为了扎实推进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我省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责,出台一些列政策措施,落实资金,推动规划项目的实施。省财政安排污染减排专项资金三千五百万元、省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一千两百万元,支持污染减排治理工程,同时还下大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七百多万元和新增中央投资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省级配套资金一亿多元,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郭臻先:
“在已建成西宁市第一、第二和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新建海晏、大通、湟中、湟源、平安、民和、互助、乐都污水处理厂和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等九个污水处理厂,完成投资五亿元,海晏、大通、湟中、湟源、平安、民和县污水处理厂先后于今年上半年建成投入试运行。”
他说,这些工程项目全部都投入运行后,我省湟水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可达每天三十万吨,湟水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
为了加强湟水河流域的工业污染治理,近两年来,我省争取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七千多万元,支持和建设了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三家企业污水治理工程和环保能力建设项目。同时,《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我省16个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已经全部开工,预计今年年底可以完成13项。
针对近两年我省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突出的环境问题,我省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安全、春灌期间防治水污染事故、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境专项行动,严厉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郭臻先:
“2009年,对海南州共和县、海北州海晏县等两个县实行区域限批,今年又对湟源县实行区域限批,先后对9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企业22家,重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为了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我省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2009年重点流域共完成省级审批建设项目80个,三同时验收项目18项,对两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项目不予受理和暂缓审批。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还积极开展流域水电资源开发和重化工等重点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有效地防止了生态环境破坏和水环境污染。郭臻先:
“2009、2010年公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17家,涉及黄河中上游流域8家企业和5家重金属污染企业。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断引导企业走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路子,规范了工业企业环境管理行为,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为了加强对湟水河流域水环境的质量管理,我省共投入八百多万元,在湟水海北金滩断面、小峡桥国控断面和民和桥国控断面建设三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湟水跨界水质状况实时监控。通过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评估,定期向相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水环境状况,促进了流域水污染防治。为了加强湟水河流域的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我省湟水河流域各级林业、水利、农牧部门加大植树造林、水土流失及沙化土地治理力度,共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一百多万亩,流域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据了解,今年截至十月底,湟水流域17个监测断面与2009年相比,断面达标率提高15.7%,主要控制断面小峡桥氨氮平均浓度下降38.4%,民和桥氨氮平均浓度下降9.2%,水质状况明显改善。(马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