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家分表收取的水费与总表上显示的有较大差距时怎么办?南昌市红谷滩区沙井集贸市场管理人员采取了“简单有效”的办法,提高水价!“1吨水收4元,每个月还要另外交1吨的过渡水费。水费这么高,我们很难承受。”沙井集贸市场管理人员擅自提高水价的做法让市场经营户纷纷叫苦不迭。
12月5日,沙井集贸市场经营户魏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市场内水费是按每吨2元多收取的,后来市场管理人员称水费涨价了,要提高到每吨4元,他们也就信以为真,一直按这个价格交,而且每个月还要多交1吨水的过渡水费,市场管理人员也从来没有出具过水费的发票和收据。直到最近他听朋友说,他的小店按非居民经营用水交水费的话,只需2元多一吨。“每个月多收了我们的水费,这笔钱谁拿去了?”
记者在市场内走访了多家用水的经营户,说法均与魏先生相同。记者随后采访了沙井集贸市场管理人员。“确实是按每吨4元的价格收取的水费,但多收的水费我们可没得,都用作贴补水费了。” 这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每个月自来水公司是按市场上的总表收取水费的,但市场内每家的分表用水量之和与总表的用水量有较大差距,市场管理方虽然每户都收取了1吨的过渡水费,但仍有不小的差距。“不少业户在自己店里采取‘滴水’的方法盗水,而这部分用水量只会在总表上显示,我们无奈之下才提高了水价。”言谈中市场管理人员觉得自己被投诉挺委屈,一再表示可以不管水费一事,让自来水公司将整个市场的水断掉。
记者从南昌市自来水公司昌北营业所获悉,沙井集贸市场的商户应按照非居民经营用水的性质来交纳水费,每吨水的价格为2.35元。该营业所龚所长表示,沙井集贸市场用水的情况他也了解一点,市场管理工作人员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自来水公司只负责市场上的总水表,市场内店面水费是由市场管理人员收取,对分表与总表用水量不符的情况他们应自己解决。
居民投诉管理人员擅自提高水价,管理人员又觉得自己委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当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沙井村委会书记刘保根,他表示如果市场管理人员擅自提高水价肯定是违规行为,村委会将调查核实,再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