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等六部委7日发布的消息称,目前三峡沿江重污染行业水环境风险防范问题突出,资源开发性污染已经直接威胁到饮用水安全。
为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环保部近日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农业部联合编制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巢湖和滇池等8个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记者注意到,《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明确指出,三峡沿江重污染行业的水环境风险防范问题仍然突出,由于区域型资源开发类产业的发展,流域内局部地区存在特征型污染的问题,包括磷矿开发及磷污染问题、煤矿开发及重金属污染问题、局部地区砷污染等问题,部分特征性污染已经直接威胁到饮用水安全。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饮用水源地、珍稀鱼类洄游通道等敏感水域水质保障问题突出。区内水系发达,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沿江沿河广泛分布,长江上游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亦位于规划区,涉及四川、云南、贵州、重庆1162公里江段。上述敏感水域生态服务功能关键、水质保障需求突出。
但该编制大纲介绍,目前各地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尚不完善,周边水污染防治、水源涵养、风险源防范措施薄弱。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鱼类产卵场和洄游通道、国家级旅游区等敏感水域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缺乏。支流水质相对较差,库区部分支流水华频发,威胁饮水安全。
“污染支流成为影响流域水环境安全的重要因素,重庆市、四川省等地尤为明显。”编制大纲称,2010年库区56条次级河流超Ⅲ类水体断面比例达28.8%,且成库后库区支流回水区中段高锰酸盐指数浓度显著上升,有机污染加重。支流水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63.3%库区支流呈富营养状态。支流回水区水华频发且日趋严重,影响库区集镇人口饮水安全。
环保部门的统计显示,2004年至2009年,三峡库区发生“水华”84次,覆盖库区21条一级支流。局地特征性污染问题突出,成为水质保障的重要风险。
上述编制大纲特别指出,流域境内工业企业沿江分布,企业超排偷排问题时有发生。工业园区发展迅速,但规模偏小且位置分散,工业生态链建设滞后,企业集中加工型园区普遍存在,污染控制水平低。
“十二五”期间,随着国家、区域相关重大发展战略(成渝经济区、城乡统筹实验区、两江新区)的实施,三峡地区各省(市)发展的切实需求(重庆一圈两翼、湖北长江经济带、四川“7+3”规划、云南滇中城市群和西部桥头堡发展战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内经济发展压力显著。
与此同时,环境风险也将加剧。分析表明,“十二五”期间,三峡及上游流域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垃圾填埋场等重污染场地等历史遗留水污染隐患依然存在,化工产业、矿山开采业等水污染高风险行业布局仍在调整,潜在的新污染不断出现,环境风险防范的压力增大。风险来源主要包括产能落后及高耗重污染企业;对流域环境与生态具有影响的特征污染源;水源地和珍稀生物栖息地等敏感水域内的风险源。
而针对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珍稀鱼类洄游通道受影响的问题,本月初,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8家民间环保组织已上书国家环保部,要求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召开听证会,加强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
长江是中国水生生物最为丰富的河流,而长江流域特有鱼类最为丰富的区域就在其上游。上世纪开工建设的葛洲坝和三峡水库,截断了多种鱼类的洄游通道,淹没了大量的产卵场。环保组织担心,上述保护区的调整会对珍稀特有鱼类繁殖带来灭顶之灾。
中科院等研究机构的研究显示,在长江上游干支流水电大开发的背景下,这个保护区极有可能成为长江多种珍稀鱼类最后的庇护所,对长江鱼类物种资源和渔业资源保护具有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6日,大自然保护协会项目官员吕彤向记者透露,有关方面对环保组织的答复是,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是“贯彻中央对重庆战略部署的需要”,因为原规划“与重庆整体城市规划相矛盾”,“在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之后,小南海水电站的修建不会对保护区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