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一批小流域水环境污染调查和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根据整治方案,本月1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我市将对筛选确定需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逾千家企业、畜禽养殖场(点)进行集中整治。
将停止供应生产用电用水
根据计划,限期整改将于近期启动,届时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对象将全部停止生产。市、有关县(市、区)电力公司、供水部门将停止供应生产用电、生产用水。本月20日前,环保部门按职责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依规对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本月31日前,对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2011年4月1日起,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闭。
环境违法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
按照要求,发改、国土、规划、工商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要暂停受理其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企业,依法责令被关闭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市、县两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将被停产整顿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督促金融机构停止相关金融服务。
同步整治小流域周边畜禽养殖业
此外,小流域周边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以及小流域水体水面漂浮物、垃圾等杂物的全面清理工作也将同步进行。今后,我市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审批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禁在“两禁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违规建设的规模化养殖场于2011年3月31日前限期拆除。(记者: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