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于2006年是经云南省发改委立项批准,国家发改委列入当年三峡上游区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投资计划。项目预计总投资6976万元,厂址位于会泽县城北部(金钟镇鱼洞村),厂区综合用地42亩,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近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配套管网按远期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一次铺设完成,全长34.8千米。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后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
该工程于2008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实施单位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因前期选址、设计、资金等多方面的原因,原定于2010年3月竣工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迟迟没有完工。
为推进该工程项目尽快完工发挥效益,会泽县人大常委会于7月2日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参加视察的有县人大代表15人、县人大常委会老领导4人,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县建设局负责人陪同视察。视察组一行到现场听取情况介绍,实地察看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和县建设局的情况汇报,提出视察意见。
通过视察,代表们对会泽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情况表示满意,对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出四条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宣传力度,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全社会足额交纳污水处理费的自觉性。
二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实施单位要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争取于2010年7月底完成扫尾工程;要继续加强质量监管,搞好工程竣工前的验收审查,确保质量达标,尽快实现通水运行的目标。
三要认真研究污水处理厂运行和管理的有效机制。政府要建立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污水处理厂要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运营。建议采用TOT模式对会泽县污水处理厂进行项目合作,合作对象应以公开招标或公开招商的方式择优确定;在确定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
四要加快县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力度。要结合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城区特别是老城区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尽快完善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扩大污水处理面,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污水处理厂的作用。
会泽县人民政府积极采纳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视察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截止2010年7月31日,已完成工程量的98%,累计完成投资6820万元。其中:项目区土地复耕全完成,3400余米进厂主管道安装全部完成,厂区污水处理各建(构)筑物主体全部完成,厂区工世流程土建正进行收尾施工,设备按合同要求全部进场,基本完成了设备的安装工作。(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