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至27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就我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展开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飞、徐永兵,秘书长江治学等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到今年6月底,全市污水处理厂累计达61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03.1万吨,是2006年的4.4倍。污水处理设施也由城市向乡镇延伸,已建、在建工程覆盖了66个乡镇。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严格执法监管,对违法排污企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08年6月1日至今,市环保局已适用新水污染防治法作出行政处罚36件,罚款额267万元。2009年,市区和各县(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检查组还前往市区人民西路工业企业截污入管工程、市污水处理中心及各县(市)有关工程进行了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