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璧山县环保局组织全县150家重点排污企业在璧泉街道办事处会议室召开2012年重点排污企业排污申报暨应急管理工作会。
会上监察大队队长通报了璧山县2012年排污申报情况和市局关于今年排污费征收工作规范:要求排污企业必须进行排污申报,并签订排污申报数据确认书,如实申报在生产、经营或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状况;若排污状况有变更或因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需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3日内向环保部门报告,说明变更原因,并履行变更手续。
同时,璧山县环保局局长表示:企业排污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全面开展,希望各企业自觉配合,这也是为企业缴纳排污费,缴多少,在这一申报中可以一目了然,给企业一本明白帐,为今后实行总量收费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