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滨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举办了二次供水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滨州市二次供水现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会议要求,各二次供水单位,必须配备自动加药消毒设施和自检仪器,每年定期对蓄水设备清洗消毒,以确保饮水流行病学安全。
按照法律规定,二次供水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二次供水活动,否则视为违法,各二次供水单位要按要求向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同时严格按照《二次供水卫生设施规范》的要求完善安全供水设施,必需配备自动在线加药消毒设备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供水流行病学安全。
据了解,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不改的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