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政协召开《关于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蓄水后水污染防治的建议》重点提案督办会。为积极应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蓄水后对水环境的影响,长沙市将于2012年底完成主城区“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截污改造工程。市政协副主席王力力、龙建强出席会议。
长沙市政协委员、市环保局局长黎建在长沙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上提交《关于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蓄水后水污染防治的建议》提案,认为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蓄水后,水体中污染物自净能力减弱,水质将受到影响。黎建建议,应该高度重视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蓄水后的水污染防治,加强水污染防治立法,确保老城区范围内的污水全截污进入城市管网,同时,要求各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建议市政府明确各区县(市)的责任,将湘江长沙段流域各支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长沙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2010年上半年该市启动主城区截污改造工程,对主城区汇水区城内排入湘江、龙王港、浏阳河、捞刀河、圭塘河流域的72个排水口进行改造。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任务的90%,预计2012年底将完成改造工程,基本实现城区全截污目标。
长沙市还将启动各区县(市)截污工程,关闭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确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浏阳河、捞刀河等湘江一级支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现全截污。
《湘江长沙段流域污染防治条例》列入市政府2012年立法计划,为湘江流域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