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环境监察局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环保厅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重点对沿河化工、废水直排、铅蓄电池、油泥污染、支流河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使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对违法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对辖区内辽河4条支流河沿线的几十余家企业进行了逐家排查,重点检查有无向辽河违法排污的行为和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坚决杜绝辖区内企业向辽河违法排污。
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对11家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工作并开展复核工作,查处陆家乡油泥非法转移案件。对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展开环境风险排查,共检查盘锦市集中水源地6处,乡镇饮用水水井95口,针对吴家镇在饮用水水井旁违规建设锅炉房问题限期整改。
盘锦市环境监察局还加强对国控省控污染源监管,分别对石化分公司、辽河油田热电厂、华锦集团、北沥公司和中润化工等市属国控污染源进行重点监管,每月现场监察两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坚持以人为本,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坚持24小时受理分转,两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限时办结,认真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回访率达到100%。
加强对开发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对盘锦市经济开发区内污染治理项目进行排查登记,对工业园区内18家涉油化工企业下发限期治理通知书,并先后整改完成,生产废水得到了安全处理。对商贸园14家汽车销售4S店进行摸底排查,要求企业将喷漆和废机油处置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督察督办,配合市环保局管理科完成了8个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对工业园区进行6次夜查,有力地震慑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几年来,盘锦市环境监察工作成绩突出,在2011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二。市环境监察局污染举报处理中心被环境保护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优质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