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排污权交易大厅近日正式投入使用。
株洲市2011年就开展了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分配,2011年8月对全市辖区内化工、石化等九大试点行业669家企业进行了4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初始排污权分配核定。同年12月,株洲市开始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进行了征缴。
截至今年8月中旬,株洲(含五县、市)应申购排污权的643家企业中已有519家办理了申购手续,已征缴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1175万元,征缴金额占应缴金额的55.5%,征缴金额与应缴比例均居湖南省试点3市之首。
此外,株洲市还开展了新、改、扩建项目需要的排污权指标受理转让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受理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