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定梅率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开阳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有关负责同志、城建环保委成员,有关咨询专家参加。
6月1日,执法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清镇市红枫湖滴澄关码头,实地察看红枫湖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听取芦荻哨村芦荻组码头建设相关问题整改汇报,通过实地查看水域、与咨询专家分析指标、了解水源保护状况后,要求属地政府要不断提升红枫湖饮用水水源保护能力,切实守好贵阳市人民的“大水缸”。随后,来到观山湖区反岭山废弃煤矿酸性废水治理现场,执法检查组仔细查看试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详细了解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保障、运营管理等现状,叮嘱相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解决相关环境问题。6月2日,执法检查组来到开阳县,聚焦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贵州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含磷废气废水污染”系列相关问题,仔细查看该公司与贵州胜威凯洋公司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检查中,执法检查组紧盯整改进度,督促两家企业要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举措,全力加强整改。随后,执法检查组来到位于乌当区的头堡河,沿着河道认真察看河流及周边环境,详细了解河长制落实情况、河道两侧规划建设及河道“清四乱”等工作,指出该区域存在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雨污混流、渣土垃圾侵占河道、浮萍植物淤积、河道淤积等一系列问题比较严重,虽然有受雨季因素影响,但客观上还是监管不到位,随即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举措,尽快解决相关污染问题。
魏定梅副主任指出,水是生态之源、生产之要、生命之基,在人们生产生活中既不可或缺又无以替代。围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近年来贵阳市在加强水环境问题整改力度大、措施实,国控省控断面优良率、河流水质达标率都达到考核目标,但是对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还需要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法治力量持续巩固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
魏定梅副主任强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是生态文明的必要基础和重要标志。持续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着重推进以下方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污意识,自觉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治理水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狠抓问题整改。要认真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的问题,坚持“一厂一策”抓整改,“以点带面”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相关企业要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每个问题在时限内改到位、改彻底。三是强化工作落实。要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加强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好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补齐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构建良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贵阳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