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从2009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全省污水处理企业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大工业电价,政策实施后,污水处理企业的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毛钱。
据悉,这是我省继实行污水处理费分区域最低收费标准后出台的又一项有利于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新举措。当前,各地污水处理用电适用电价分类各有不同,既有执行非普工业电价,也有执行大工业电价。2007年全省非普工业电价平均水平为0.7993元/千瓦时,大工业电价平均水平为0.6947元/千瓦时,非普工业电价平均水平比大工业电价平均水平约高了0.1元,执行非普工业电价的污水处理厂反映电费负担较重。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我省污水处理企业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大工业电价政策,污水处理企业的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毛钱。政策出台后,省物价局将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